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党员经常深入地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增强党性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建筑工程学院党组织。
三、原则
1、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2、正面灌输和自我教育相结合;
3、广泛性与层次性相结合;
4、加强教育与改进管理、严肃党纪相结合。
四、学习形式
(一)上好党课。党课是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党课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结合形势任务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党课辅导要注重启发,努力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增强吸引力。
(二)集中学习和讨论。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党员进行集体学习,针对疑难问题开展研讨,以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集体学习和讨论时间,原则上每周半天。
(三)个人自学。党员个人要按照支部的学习规划,制定自学计划。坚持挤时间学习,自学时间每周不少于8小时。
(四)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党总支成员要坚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双重责任、双重学习、双重生活、双重成果”的经验,以提高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为重点,认真搞好集中学习与讨论。
(五)培训学习。党员要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类培训学习,诸如参加党校培训,以及参加各种专题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外派交流等学习培训。
五、内容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开展思想理论教育。
(二)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三)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有关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开展现代科技知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