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港航学院副院长(学管)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工作,包括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
2.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与党员发展,指导本院学生会、团总支的工作;
3.负责学生招生和就业指导工作;
4.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学籍管理与奖惩;
5.完成总支书记和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