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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港航学院副院长(学管)工作职责
日期:2024-06-12 08:27:24  发布人: 览量:

建筑与港航学院副院长(学管)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工作,包括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

2.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与党员发展,指导本院学生会、团总支的工作;

3.负责学生招生和就业指导工作;

4.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学籍管理与奖惩;

5.完成总支书记和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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