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建立良性的工作竞争和激励机制,坚持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工作能力与研究能力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建筑与港航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思政课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高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报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工作职责
(一)做好班级日常管理
辅导员应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全面及时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本班学生教室、宿舍卫生较好,学生按时出勤,宿舍无电线私拉乱扯,严禁出现学生宿舍教学区吸烟,夜不归宿等情况。辅导员还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工作
针对家庭变故、心理健康异常等学生做好学生谈心谈话、与家长沟通,并做好记录。遇有学生出现各种意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并上报学院领导,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三)按时参加辅导员例会
按照学院规定,每周召开辅导员例会,例会时间为每周一下午,辅导员须按时参会。会议主要内容为:传到校学生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期学管工作,讨论分析学生管理重要议题,布置近期学管工作。
(四)召开主题班会
辅导员应每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主题班会内容用校和学院统一安排,主题班会时间和形式由辅导员根据各班情况自行安全。辅导员应认真做好主题班会的准备工作,做好班会记录。
(五)按时值班查寝
辅导员须按照学院值班安排,按时值班,晚上到宿舍查寝,督促学生保持宿舍卫生、检查宿舍用电安全、检查学生宿舍吸烟喝酒、检查学生夜不归宿等问题。
(六)做好学籍管理
辅导员须在学生入学报到时做好入学资格审查,就读期间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学生离校前认真完成学生档案整理工作,按时上交学生处。
(七)做好学生资助
辅导员应关心关爱学生,全面了解学生的在校情况以及家庭情况,及时宣传国家奖助学贷政策,公开、公平、公正的完成国家和校级奖助学金评选。针对家庭困难学生及时给予帮助,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八)服务学生就业
辅导员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多措并举给学生提供就业择业的机会,帮助学生高质量就业。
(九)开展学生工作理论研究
辅导员每学年至少完成一篇学生工作论文或课题申报,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考核办法
辅导员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班级的日常管理,比如班级宿舍卫生、宿舍用电安全、学生日常出勤以及宿舍教学区吸烟等方面;年度考核主要包括日常管理、班会、值班、例会、谈心谈话、辅导员日志、档案、就业以及学管相关课题论文等方面。
(一)日常考核
1.纪律量化。纪律量化的依据为学生会每天早操、晚自习、到课情况的检查记录。
2.卫生量化。卫生量化的依据为学生会每天早中晚教室、宿舍和卫生区的检查记录。每天公告,一周总结,一月综合评比。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实行量化赋分制,主要参考校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分扣分项和加分项。具体见下表所示。
建筑与港航学院
2024年9月1日